我是整個飯店裡唯一開賓士上班的小小副理,這個海邊小鎮,公共交通不發達,回台中得轉個幾趟車,於是媽媽把她的車借給我。原本買了一輛小車,但考量我的力氣和技術,最後給了我這輛德國好車。

沒想到,我被臨檢的警察攔下了,那一天加班到半夜,忘了為什麼要去鎮上,好像是為了送其中一個小女孩回家吧!在那裡,沒有什麼公共資源可以用,要是太晚下班,沒有車可以搭,反正我回到空蕩蕩的房間也是一個人,才剛從紛亂的歡樂空間退場,並不想要馬上進入一個人孤單狀態的我,就載她回家了,誰知道回程的路上,有兩個配戴機關槍的警察,用交通指揮棒示意我靠邊停,其實我很怕他們是壞人,就像他們很怕我是開賓士的黑道一樣。

我鎖上了門,才慢慢停好車,只搖下大約五公分的車窗,「小姐,半夜不睡覺跑出來幹嘛?」口氣裡聽出一些緊張的情緒,好像我是半夜出去鬼混的山寨夫人,還好我下班後就急著送小女孩回家,沒有把身上的制服換掉。「我剛下班。」「是嗎?身分證拿出來!」遠處還是有兩把機關槍對著我,從五公分的縫隙,我遞出了身分證,還好過去的訓練告訴我,一定要隨身攜帶可辨識的證件,要不我今晚就得在警局過夜了!

警察說:「下班了還不睡,跑出來粉危險ㄋㄟ,最近偷渡客很多,你一個女生在外面不要逗留太久。」他的口吻比剛剛輕鬆許多。

我簡單應聲好,就想快閃,沒想到他還多說了一句「這種車在這裡都是黑道在開的,在飯店上班待遇這麼好喔?」言下之意是說黑道的待遇不錯嗎?這大概是我這輩子空前絕後被機關槍指著的一次,我的待遇沒有很好,給的宿舍像鬼屋,上班時朋友都放假,工時長到違反勞基法,休假日只能吹海風,因為朋友都在上班,下班還會遇到警察拿槍指著我,這種生活如果一直下去,不知道會不會瘋掉?

往後的日子,我沒有如同自己想的瘋掉,但我的母親建議我快速離開這個讓我越來越粗魯的度假中心,我好不容易學會的優雅與從容,在這裡是不適切的存在,於是我學會和同事飆髒話、在背後咒罵無禮的顧客、耍心機讓胡亂接case的訂席組難看、罵員工罵到臉紅脖子粗,如果不趕緊離開這個會跳電斷水的小鎮,我想,我再也找不回我的優雅靈魂。

可是,為了一紙未滿合約,為了傳說中20幾萬的違約金,我可以短暫忍受靈魂出竅,在回到都會區生活以前,我就讓優雅一直住在海浪裡好了,她有時來有時去,休假時我可以去海邊撿她回來。演戲,是入這一行必須學會的功課,有些人忘了下戲,可我分得清楚,只要一打卡下班,我的靈魂自動歸隊,所有的不愉快全都像電腦重開機一樣,自動reset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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