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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y...你說要請我吃頓飯,我等了11年,等到我婚都結了、孩子都生了,然後你下了一個結論,說我們重遇得太晚。

我們沒有重遇得太晚,是你沒有足夠的勇氣與我共度一生,而我當時也沒有足夠的勇氣相信自己一個人也可以很快樂。

經過20年,我們終於重遇的那一天,我剛剛結束一段沒有結果的戀情,剛剛參加完同學在香港的婚禮,剛剛為了在黃大仙廟求到下下籤而挫折不已,就在這班香港飛往台灣的飛機上,你走過來喊我的名字,眼神裡還有一些閃亮的光芒,然後你對我說:「你還記得我是誰嗎?」

親愛的,我當然記得你是誰,你長得就跟20年前一模一樣,一樣瘦,只是更高了。你急急忙忙掏出一張你的名片,在我身旁蹲下了,指著名片上的三組電話,跟我說你港台中三地跑,那三個號碼是你的私人電話。然後你說,回台灣要找我吃飯。

每年,你會email祝我生日快樂;偶爾,你會打電話給我;偶爾,你會在我沮喪地寄出求救信件時,給我一個不算短的回應。可是距離上一次重遇,竟已經11年。在電話裡,你說,11年前我們重遇的那天,你是要回台灣訂婚的。難怪你從來沒真的約我吃一頓飯。

親愛的,我從來不知道這件事,而且你現在告訴我這件事,又希望我能做什麼呢?

我已經結婚了,我有一個很棒的孩子。你也結婚了,雖然你說你不快樂,雖然你說早知道那一天應該要逃婚追到我家的,可是你沒有這麼做,我們,都太年輕了,年輕地沒有足夠的勇氣承擔逃婚的罪名,或是勇敢地當個敗犬。而且我連當小三的勇氣都沒有。

我沒有很傷心,反而感到慶幸。因為,我們的沒有勇氣讓我們現在還可以當侃侃而談的老朋友。你一定要幸福,因為我也很努力,幸福,從來就不該建立在別人的行為上,我之所以感到幸福,是因為我知道,我們會是永遠永遠的朋友,默默地守護著這份歷久彌堅的友情,偶爾的一封信、偶爾的一句問候,都是讓人快樂的。至於愛情,我不置可否。

電話掛線前,你又說了要請我吃飯這件事,親愛的,如果你真的不開心,我可以陪你吃頓飯、說說笑話給你聽、扮扮鬼臉給你笑,如果這樣會讓你開心一點的話,我真的很願意挪出一頓飯的時間給你。我開玩笑說,11年前欠我的飯局經過銀行複利計算,從路邊的魯肉飯變成茹絲葵帶骨肋眼佐龍蝦全餐了。電話那頭你笑了,我希望你是快樂的。

Hey...不要沮喪,我們還是朋友,這是最棒的了。BTW...謝謝你記得我家電話那麼久,不過我搬家很久了,你打去那裏找不到我的。我現在很好,有夢想、有工作、有孩子、有朋友,泰半的時間裡,我和自己的影子緊緊相依。而我,蠻習慣這樣孤單的自己。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fG3lFmhZGR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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